2005年,福建平潭海域具有较高文物价值的“碗礁一号”和“渔限沉船遗址”的发现,让考古界为之震惊,平潭海域也因此成为不少海上盗贼觊觎的对象。盗宝的原本都是当地小打小闹的渔民,现在却有很多倒卖文物的“专业”人员出资购置打捞设备,形成规模化盗捞。甚至盗宝者曾威胁要炸沉保卫遗址的考古渔船。
盗宝者雇潜水员捞文物
平潭岛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附近海域,是我国的第五大岛,又名“海坛岛”,风景优美,素有“海蚀地貌甲天下,海滨沙滩冠全国”之称。1994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一些人也看上了这个美丽岛屿,但他们对这里风景不感兴趣——他们是周围海面上的盗宝者。
2006年10月10日,平潭苏澳码头召开“打击盗捞、非法买卖文物犯罪公开逮捕大会”,对17名盗宝者公开逮捕。其中有14名盗宝者是9月14号在大练海域被抓捕的。
令考古专家担心的是,自从2005年“碗礁一号”被发现后,盗捞水下文物的现象越发猖獗,有些人甚至组成团伙,专门以此为业,抢夺水下文物。
集资购买摩托艇和潜水设备
2006年9月14日凌晨,平潭边防大队大练边防工作站获悉:有一伙预谋已久的人准备下海到大练海域盗捞古沉船文物。平潭县公安边防支队紧急部署,随即展开抓捕行动。
深夜的平潭岛在海上轮船汽笛声的回应下,显得更加静谧。岛上居民已经进入梦乡,他们此时不会知道海面上将要发生的一切,甚至船上的捞宝者也在窃喜:今天的天气真好,海面平静,正是下海的好时候,况且海面上的巡逻队也慢慢地淡出了他们的视线。岂料,此时一张大网已经向他们铺开,正准备收口。
因为捞宝者使用的摩托艇要比边防官兵的艇的马力强,一旦被捞宝者发现,就有可能让他们逃跑。为不打草惊蛇,官兵们没有立即行动。
凌晨3点,盗船上的人终于完全放松警惕,纷纷离艇下水。抓捕的时机已经成熟,当14名犯罪分子浮出水面的那一刻,抓捕行动正式收网。打捞艇上的14名人员全部抓获,同时还查扣了刚打捞出海的10件瓷器。
“这是我们第二次来,上次因为风浪的原因没捞成,本想今天捞一把,结果还是栽了。”为首的陈某交代说。今年8月份,他在打听到大练附近海域有古沉船文物后,就动了打捞的念头。
从8月到9月初,他陆续联系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加入,在组建团伙期间,他们采用股份制集资5.2万元,购买了一艘摩托艇和潜水设备,队伍中竟有5名专业潜水员。
“平潭海域的盗宝活动很猖獗,其实很多文物都被捞走了!”福州市考古队队长林果满脸无奈,“非法捞宝的设备有的甚至比我们的要先进得多,有时候我们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满载而去。”
作为考古队长,林果工作的多数时间是在海上,甚至是在深夜。9月16日,林果和往常一样在平潭大练“渔限”海域作业。夜色中,他发现了一伙盗捞者正在附近海域打捞。林果靠近他们打捞艇试图制止,但受到了这伙人的威胁。
“他们实在太嚣张了!这种事情我们常常碰见。”林果见此情景迅速报警,没等海警赶来,打捞者就逃跑了。
让林果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在9月23日,他在大练又一次遭遇了这伙人。24日深夜,中国海上水下考古队的队员乘船到大练海域,靠近明代古沉船所在海面时,发现一艘摩托艇,考古队员的渔船便悄悄靠近。
“不要过来!你们再过来就将你们的船炸沉!”考古队的渔船被摩托艇上的盗宝者发现后,一个男子手上拿着一件东西威胁说。
不一会儿,一潜水员出水面上了摩托艇,摩托艇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盗宝设备比边防的先进
“据我们以前抓获的一个在平潭收购海底文物的上海人交代,在平潭花3000元买的几件瓷器,在文物市场上以5万元起拍。”平潭市警方透露说。
利益的驱动让人对盗宝趋之若鹜,原来只是附近的渔民小打小闹,现在已经有不少专业团伙出现。甚至有一些本地或外地专门以贩卖文物为生的商人出资购买捞宝所用的专业设备。
“他们的设备,有时候要比考古队和边防的设备先进得多。”林果说。9月14日缴获的盗宝摩托艇,足足有200马力,而边防大队的快艇的马力也只有100多。
据林果介绍,他们常常在沉船的附近发现盗捞者扔下的破损瓷器和一些生活垃圾。特别让他们气愤的是,在考古队进行发掘过程中,常有不明渔船在周围观察。
除高额利润外,对盗窃海底文物者处理不严,也是海上盗宝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我没读过几年书,本来以为打捞文物不过是罚款,没想到还要负刑事责任。”在10日平潭苏澳码头举办的“打击盗捞、非法买卖文物犯罪公开逮捕大会”上,犯罪嫌疑人陈勇懊悔地说。他以前一直以为盗宝最多不过是罚一点钱了事,在他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惊呆了。
“以前,很多盗捞者都是屡抓屡犯的,因为当时很难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有些是以盗窃罪处理,但文物的价值又不好认定。最后却仅处以治安拘留,或者把东西没收后就放人。处罚力度不够,因此这些人就会很嚣张。”林果说,“今年好多了,法律上有了这方面的规定,这些盗宝者已经涉嫌破坏古文化遗址和遗产,打击力度比以前也大得多,这些人将要负刑事责任,目的就是震慑犯罪分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盗掘古墓、古遗址,以盗窃罪论处的案件,在量刑幅度上,可以参照盗窃馆藏文物的量刑标准,即:盗窃三级文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二级文物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一级文物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盗窃多件或者盗窃稀世国宝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次处罚的盗宝者盗取的都属于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文物。
沉船海域大发现
继去年碗礁一号被发现后,平潭海域的沉船引起了各方尤其是考古专家的关注,现在盗捞者盗捞的主要是明代的古沉船。据推测,船体大约10~20米长,比碗礁一号还要大,由于船体尚未完全暴露出来,因此还无法断定船的形状。目前已经发现船内有三四个隔舱板,舱内的瓷器都是竖着叠放在一起的。
考古队员在水下还发现,沉船周围还散落着许多瓷器,因此推测是当时航船遇难,船上人员为了减轻负担,便将瓷器扔下海去。
因为这艘明代古沉船距离碗礁一号不远,由此可以推断这条航线早在明代就已经出现。至于是否属于海上“丝绸之路”的一部分,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从碗礁一号到明代古沉船,足以证明平潭海域在古代是很重要的航道。考古专家预测,在这片海域上应该还会有更多的古沉船被发现。
如果当地相关部门不能对这片海域进行有效监控,这条沉船会遭到很多人为破坏。考古队白天勘探作业,晚上却有打捞者潜入海底打捞文物。
“非法捞宝为考古工作设置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林果说,“非法打捞,将对水下文物所蕴含的信息,产生毁灭性的破坏。如果不及时制止,考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将大打折扣。”福建是一个水下文物大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止海上疯狂盗宝行为,以保住这份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