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走了,房子盖起来了,但残留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物使居民得病,谁来负责,能否预防——
“目前,许多化工厂、农药厂、钢铁厂等高污染企业从市区迁到郊区,留下的土地都被用于建造居民住宅区,但这些土地或多或少受到各种化学污染,铅、铁、多环芳烃等污染物通过接触和呼吸进入人体,进而伤害了人们的健康。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样的企业约有几万家。”
“大量的外国电子废弃物被运到中国沿海城市进行拆解,由于处理方式极其粗放,造成这些地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严重。”
“城市垃圾填埋场、油田和石化企业周边土地、被开采的矿山、污灌地等,都是我国较大面积需要修复的土地。”
在10月19日结束的石油工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技术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环境科学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李发生列举了我国污染土地修复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虽然土地污染修复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身体健康密切相关,但是我国没有土壤环保法、污染场地基本信息不清楚、缺乏修复的标准和技术、没有有效的资助机制。”李发生说,如此全方位的缺失,使污染土地修复的管理及治理工作难以进行。
我国尚未出台土壤环境管理的国家法律;没有开展过全国或地方的对污染土地的调查,污染土地或潜在的污染土地或地区数量不清,污染成分、程度和范围不清。国外有关土地环境管理,多达几十个技术标准和指标,但目前我国只有1995年制定的“中国土壤质量标准”。该标准仅包括铜、锌等8种重金属和六六六、滴滴涕两种有机物指标,而且部分指标过于宽松,难以达到消除污染的目的。
李发生说,技术是修复的关键,但我国目前过分注重花费较少的植物、微生物修复技术,其修复周期长、见效慢,难以用在急于应用、暴露性强、污染物易扩散的土地,所以应加大生物通风、土壤气体抽取等物理化学修复技术的研究力度。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刘志全说,我国被污染的土地日益增多,治理费用高昂,如果所有被污染的土地都做修复,成本太高,无法接受。所以必须建立基于风险的污染土地评估机制,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污染程度,因地制宜进行修复,尤其是与居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土地应优先进行修复。他建议,环保部门要建立国家档案,不适合建设住宅、学校就另做他用;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在开工前要做“背景调查”,在关闭或搬迁时要做“污染调查”,并出钱把被污染土壤恢复到原状;国家应建立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逐步修复那些无法找到“主人”的污染土地。(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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