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山甲
官至副厅级的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因涉嫌诈骗一套价值26万余元的商品房而被逮捕,而后一连串新的罪行被发掘出来,最终以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枉法和诈骗犯罪5项罪名被依法提起公诉。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马胜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财产20万元。
很难想象,这个公然利用职权索贿、四处讹诈欺骗、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曾获“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以“铁腕”保护云南的生物多样性而闻名于森林公安系统。他督办的丽江偷剥红豆杉树皮案、怒江特大滥伐林木案和汉德公司非法经营、走私珍稀植物制品案,都曾轰动一时。
随着调查的一步步深入,这个拥有众多光荣称号的公安局长光环渐褪,其腐败罪行一一浮出水面。
对外行骗,对内贪污
“涉嫌职务犯罪的官员中,同时以5项罪名被起诉的并不多见。”担任公诉人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鹃说。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被告人马胜找到昆明市官渡区建设局龚姓局长,谎称省、市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官渡区建设和土地部门违规审批土地的问题,而负责调查工作的云南省检察院的一位副检察长是自己的好友。马胜假装仗义,主动提出“可以通过做工作摆平此事”,但需要“帮助好友‘垫付’一笔购房款”。
由于害怕受到查处,在明知“垫付款”有去无回的情况下,龚安排建设局下属的市政公司转账支付了26万余元到马胜指定的账户。马胜用该款购买了位于昆明市金星小区金利园的一套住房,并以其母亲和女儿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后自行居住。此后再未提起归还“垫付款”之事。
检察官说,马胜不仅在外招摇撞骗,在单位内部也虚列开支,非法占用公共财物共计9万余元。
1997年,马胜将公安部分配给本单位的一辆公安业务专用蓝鸟车指标占为己有,两年后又将该蓝鸟车出售,获利4.9万元。
2004年,马胜带领4名民警陪同其母亲到青岛治疗眼睛,并在山东省内游玩了数日,回来后以“考察”名义报销了费用共计3万多元。
2005年年初,在得知有关部门调查其违法违纪问题后,马胜用公款购买了9部小灵通电话分给关系密切的民警使用,以便串供,逃避侦查。
徇私枉法,包庇走私
公诉机关的指控称,自进入云南省森林公安系统工作以来,马胜屡屡徇私枉法,故意包庇嫌犯不使其受追诉,以低价将扣押、缴获的走私物品处理给嫌犯。甚至收取贿赂,为走私分子大开方便之门。
2004年3月,云南省临沧市南伞公安边境检查站查获个体户管氏兄弟从缅甸走私入境的黄草(又名石斛,为国家三级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14吨。办案过程中,临沧市森林公安局与南伞海关在案件管辖权问题上争执不下。马胜出面多方协调,最终使案件交由临沧市森林公安局处理,随后又以管氏兄弟是一位省级领导的亲戚为借口,直接插手该案,把案件提到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办理。
在侦查过程中,马胜明知管氏兄弟是在逃人员,不仅没有对其实施抓捕,反而指使手下民警将扣押的14吨黄草以5万元的价格处理给他们,自己从中牟取私利。2004年7月,马胜又指使临沧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熊家周多次收取管氏现金10多万元,之后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为其贩运黄草提供保护。
2000年左右,马胜认识了因涉嫌非法营运野生动物而被取保候审的杨丙銮。2003年至2005年期间,他对外宣称杨丙銮是省森林公安局的“特勤耳目”,多次将罚没的穿山甲片和亚洲象皮等处理给她。杨丙銮将这些珍稀动物制品倒卖后获利几十万元。为此,她先后3次送给马胜共15万元。
336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上世纪90年代初,马胜便以其弟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昆明市福海天马实业公司”,租用、征用了30多亩的两块土地作为公司财产,目前市值已达2000多万元。
在担任云南省林业公安处副处长、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期间,马胜索取和收受价值12万余元的回填土、树木、柚木地板、装修工程及大量现金等,并拥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336万余元。
有知情人透露,马胜性格张扬,所到之处莫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而且他深谙官道,早在1996年就曾因被检举而接受调查,结果却安然无恙,反而步步高升。
由于案情庞杂,庭审持续了两天。马胜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全盘否认,其律师马军也认为“所有证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法院在对事实认定的基础上,一审判定处马胜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目前,马胜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