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方面
(一)贸易
中国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为更多非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便利,认真实施给予非洲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对华出口商品免关税待遇,以扩大和平衡双边贸易,优化贸易结构。通过多、双边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妥善解决贸易分歧和摩擦。推动双方企业界成立“中国-非洲联合工商会”。中国愿在条件成熟时与非洲国家或地区组织商签自由贸易协定。
(二)投资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到非洲投资兴业,继续为此提供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并愿与非洲国家探讨促进投资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式。继续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引导,注重服务,提供便利。欢迎非洲企业到中国投资。继续与非洲国家商签并落实《双边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非洲国家共同营造良好的投资合作环境,保护双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金融合作
积极发展中非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关系。中国政府支持中国金融机构与非洲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
(四)农业合作
继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中非农业合作与交流。重点加强在土地开发、农业种植、养殖技术、粮食安全、农用机械、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合作。加大农业技术合作力度,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在非洲建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加快制订中非农业合作规划。
(五)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中非在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中国政府积极支持中国企业参与非洲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对非承包工程业务规模,逐步建立对非承包工程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合作,注重帮助非洲国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六)资源合作
加强中非在资源领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采取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与非洲国家共同开发和合理利用资源,帮助非洲国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促进非洲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旅游合作
积极落实中国公民组团赴部分非洲国家旅游的工作,并将根据非洲国家的要求和实际可行性,把更多非洲国家列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中国欢迎非洲国家公民来华旅游观光。
(八)减免债务
中国政府愿继续通过友好协商帮助有关非洲国家解决和减轻对华债务。继续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在减免非洲国家债务问题上采取更多实质性行动。
(九)经济援助
中国政府将根据自身财力和经济发展状况,继续向非洲国家提供并逐步增加力所能及和不附加政治条件的援助。
(十)多边合作
加强中非在多边经贸、金融机构和体系中的磋商与协调,共同推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进一步重视发展问题,促进南南合作,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多边贸易体制,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中国政府愿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强合作,共同支持非洲的发展,为非洲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三、教、科、文、卫和社会方面
(一)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合作
充分发挥中国政府设立的“非洲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在培训非洲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据非洲国家的实际需要,
确定重点,拓展领域,加大投入,提高实效。继续与非洲互派留学生。中国将适当增加政府奖学金名额。继续派遣援非教师。帮助非洲国家开展汉语教学。实施教育援助项目,促进非洲有关薄弱学科的发展。加强在职业技术教育和远程教育等方面的合作。鼓励双方教育、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科技合作
以相互尊重、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为原则,促进中非在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农业生物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地质勘查和采矿技术、新药研发等领域的科技合作。继续为非洲国家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开展技术援助示范项目。积极推动中国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在非洲的推广和应用。
(三)文化交流
落实与非洲各国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和相关执行计划,保持双方文化主管部门的经常性交往,加强双方文化艺术及体育专业人员的交流。根据双方文化交流及市场需要,积极引导和推动民间团体和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
(四)医疗卫生合作
促进双方医务、卫生人员和相关信息的交流。中国将继续向非洲国家派遣医疗队,提供药品和医疗物资援助,帮助非洲国家建立和改善医疗设施、培训医疗人员。加强与非洲国家在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病和其他疾病防治、传统医药研究及应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五)新闻合作
鼓励双方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全面、客观报道对方情况。加强双方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就处理与国内外传媒的关系交流经验,为媒体交流提供指导和便利。
(六)行政合作
在公务员制度建设、公共行政改革和政府部门人才培训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探讨建立中非人事行政交流合作机制。
(七)领事合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与非洲国家举行领事磋商,就双边或多边领事关系中亟待解决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友好商谈,增进了解,促进合作。便利双方人员往来,保障双方侨民安全。
(八)民间交往
鼓励并积极引导中非民间团体交往,特别是加强青年、妇女的交流,增进双方人民之间的理解、信任与合作。鼓励并引导志愿者赴非洲国家服务。
(九)环保合作
加强技术交流,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水资源保护、防治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等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
(十)减灾、救灾和人道主义援助
积极开展在减灾、救灾领域的人员交流、培训和技术合作。中国将积极回应非洲国家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要求,鼓励并支持中国红十字会等非政府组织与非洲国家相关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
四、和平与安全方面
(一)军事合作
密切双方军队高层往来,
积极开展军事专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中国将继续协助非洲国家培训军事人员,支持非洲国家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自身安全。
(二)冲突解决及维和行动
支持非洲联盟等地区组织及相关国家为解决地区冲突所做的积极努力,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积极推动联合国安理会关注并帮助解决非洲地区冲突问题,继续支持并参与联合国在非洲的维和行动。
(三)司法和警务合作
促进双方司法、执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在法制建设、司法改革方面相互借鉴。共同提高防范、侦查和打击犯罪能力,协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及腐败犯罪。加强双方在司法协助、引渡和遣返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合作。密切与非洲各国移民管理部门在惩治非法移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移民管理信息的沟通,建立高效畅通的情报信息交流渠道。
(四)非传统安全
加强情报交流,探讨在打击恐怖主义、小武器走私、贩毒、跨国经济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领域深化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共同提高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
第五部分中非合作论坛及后续行动
2000年创立的中非合作论坛已成为中非进行集体对话与多边合作的有效机制,构筑了中非间长期稳定、平等互利新型伙伴关系的重要框架和平台。中国重视中非合作论坛在加强中非政治磋商和务实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与非洲国家一道,认真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宣言》、《中非经济和社会发展合作纲领》、《中非合作论坛─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计划(2004-2006)》及后续行动,继续在论坛框架内出台新举措,增进中非政治互信,推动务实合作全面发展。不断完善论坛机制,积极探索论坛与“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间加强合作的最佳方式和途径。
第六部分中国与非洲地区组织的关系
中国赞赏非洲联盟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非洲团结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重视与非洲联盟在各领域的友好合作,支持其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中国赞赏并支持非洲次区域组织在推动各自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一体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愿意加强与各组织的友好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