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
肖扬坦言: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贾春旺指出:有的检察机关不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从2005年开始,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分别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的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分别报告了专项整改活动的有关情况。
新闻背景:2005年5月―2006年9月,全国法院处理涉诉信访583万件(人)次,举行公开听证29122次,提起再审67852件。同时,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63965件,依法改判21410件。
有的法院主要领导“带病上岗”
法官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作报告时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少数案件裁判不公的情况依然存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表现为:
――一些法官还没有完全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辩法析理、调解纠纷、息诉止争的能力还不强;
――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沓,办案久拖不结;
――有的使用自由裁量权不当,甚至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民事裁判结果缺乏可预测性;
――有的裁判文书制作粗糙,繁简不当,重证据罗列,轻证据和法理分析,当事人感到没有说服力;
――有的办案不透明,程序不公正;
――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生、冷、横”,遇难题上下推诿、敷衍塞责;
――个别法官贪图私利,吃请受礼,照顾人情,不作为或乱作为,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的甚至顶风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腐化堕落;
――有的法院主要领导“带病上岗”,“前腐后继”,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经过一年来对执行积案的集中清理,尚有80余万件积压案件未能执行。
新闻背景:最高人民法院筛选了群众反映较多的200多个关于法官行为不规范的表现和问题,认真分析了每个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按照“立案、庭审、调解、文书制作、执行、涉诉信访处理”等审判工作流程,制定了九章93条的《法官行为规范》。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要实行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相结合
针对一年多来规范司法行为中依然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要通过深化法院改革,继续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配套制度。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程序,建立更加科学的再审制度,强化当事人申诉与申请再审的诉讼地位,有效疏通当事人申诉的渠道。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办事机构,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更加科学的司法解释起草和清理制度,以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提高司法解释质量。不断加强司法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完善法院内部的监督制约体系。继续推行审判、执行活动全程公开,完善当事人、律师查询案件的制度,实行司法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裁量权。
新闻背景:全国检察机关共检查清理2003年至2005年撤案、不批捕、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178644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6693件,依法纠正600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930件,依法给予赔偿728件。
有的检察院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
规范执法工作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作报告时表示,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确定为整改的四个重点问题,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确定为整改的五个重点部位。
当前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仍然比较陈旧。
――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不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诉讼中出现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该监督纠正的没有及时监督纠正;有的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把关不严,对不该逮捕的批准逮捕,对不该起诉的提起公诉;有的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对律师会见、查阅材料等不积极配合,变相拖延时间、设置障碍;有的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随意扩大扣押款物范围,结案后不及时清理退还扣押款物;有的执行程序性规定不严格,甚至规避法律。
――执法不文明、作风不端正的问题仍然出现。
――滥用检察权、以权谋私的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检察院超管辖立案或者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有的检察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辩护人、代理人的吃请送礼,占用涉案单位交通、通讯工具,到涉案单位报销费用;有的检察人员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新闻背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共修改、制定有关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43件,各地也制定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
落实监督制约制度
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当事人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表示,要牢固树立制定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重要的观念,把已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力求使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发挥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有效防止执法中的随意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无视制度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