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陆委会”2日表示,香港或澳门居民受聘在台湾工作者,其子女可以就读“外侨学校”及其附设幼儿园,“陆委会”预期该项新措施将有助于吸引港澳专业优秀人才赴台工作,促进台港澳交流。
据报道,台当局“陆委会”昨晚发布新闻稿指出,目前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工作,其子女可依“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向台北高雄两市及岛内各县市政府教育局及台当局“教育部”中部办公室申请进入幼儿园、小学、初中或高中职就读,但尚无法进入“外侨学校”就读。
因此,台当局“陆委会”着手在上述就学办法中增订了港澳居民来台工作者,其子女得准用“外侨”子女相关规定,进入“外侨学校”及其附设幼儿园就读。
台当局“陆委会”指出,“香港澳门居民来台就学办法”第10条之一、第11条修正条文经台当局“行政院”2006年10月20日修正核定,台当局“教育部”也已在10月25日发布施行。(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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