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在存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马子荣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王清和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