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5日电综合台湾媒体消息,陈水扁涉入的“国务机要费”侦结已经两天,陈水扁在仔细研究过检方起诉书后,将在今天(5日)晚上召开“说明会”,向台湾民众报告。据了解,陈水扁会出示相关的单据,佐证在“国务机要费”当中的确有“机密外交”支出。另据了解,本次“说明会”仍采“自说自话”模式,将不开放记者提问。
据台湾媒体报道,今天一大早,车辆在陈水扁玉山官邸进进出出,扁找来律师、幕僚,做最后会商。自妻子吴淑珍3日确定被起诉,陈水扁在这48小时危机处理,先找来吕、游、苏、谢,凝聚民进党内共识,接着和幕僚律师商讨对策后,已经确定在5日晚间,以电视转播方式,在台“总统府”内召开说明会。
据台湾媒体消息,陈水扁已经打定主意,不会因为这个侦查结果,下台一鞠躬,反而打算拿出更多的证据,一一反击主办检察官陈瑞仁在起诉书中的指控。“府”方人士透露,陈水扁曾经要向陈瑞仁出示其他“机密外交”单据,却遭到拒绝,在陈水扁没有“完整说明”前,绝对不接受未审就下台的结果。
因此,在今晚的“说明会”上,陈水扁将公开4项没有曝光过“机密外交”单据,再说明被检方认定为虚构的“南线专案”到底经费流向何方?而侦结的关键“甲君”——台商龚金源,从大陆传真回台湾的声明,说没有收到“国务机要费”的一毛钱,陈水扁很有可能导向龚金源是受到“大陆压力”,不得不然。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面对贪污罪嫌,陈水扁可望于今晚“向人民报告”,一般预料,陈水扁说明主轴,应不脱再澄清扁家“没有A钱”,因此,晚上民众看到的陈水扁,不但是具有台湾领导人身份、律师性格的陈水扁,同时,还可以看到“一位被告的答辩。”
台湾政论名嘴张友骅在今日午间电视政论节目中,替陈水扁今晚的演讲先做了一个提纲:首先谈“我爱台湾”,其次谈“大陆打压”,然后讲“机密外交”特殊性(顺便是否再“爆料”不得而知),最后否认将“国务机要费”中饱私囊。张友骅指出,陈水扁“不必向人民报告,该上法庭上讲。”
而另据台媒分析指出,依检察官陈瑞仁起诉内容除认定吴淑珍诈领1480万元(新台币)外,同时也明确认定“陈水扁先生涉贪污及伪造文书罪”,只是因台湾“宪法”保障,依法暂时不能诉究而己。因此,陈水扁此次虽未正式经检方起诉,但在检方眼中,扁等于就是“被告”身分。就司法实务言,嫌犯被起后,私下批评起诉书、甚至骂检察官都是稀松平常的事,但是如果透过媒体进行公开“答辩”,算是相当罕见。
如果陈水扁不愿就此下台,势必从检方起诉的实体(内容)和程序,甚至一些细节挑剔、答辩。陈水扁当然还是要守住“总统”的身分,“完全尊重司法”,但说明时,可能会导向“司法不公”,“检调未查清楚”、“国家利益”等正向却又空泛的答辩。
法界人士说,如果陈水扁欲作司法上有效的答辩,必须让证据说话,例如拿出证据证明吴淑珍领走的钱的确用在公务,而非要求由检方证明领走的钱流向何处;又如宴客部分,报帐的内容明明是二人用餐,“第一家庭”成员居然不记清楚替陈水扁宴请的贵宾是谁?实在有违常情;还有关于“机密外交”部分,更是重点,陈水扁必须提出更具体的证据,绝非以“国家机密”,一语带过。如陈水扁的说明,没拿出具据的新证据,再多的说明都是政治语言,都是口水,对未来面临的司法认定,将是毫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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