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就陈水扁及家人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提出了起诉书。对这份起诉书,有不少台湾法院刑庭法官阅读后,认为从起诉书罗列的人证、物证,以及整个架构、调查的涵盖面,都如同是法院判决书,他们预测该案的定罪率应该是接近百分之百。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检察官陈瑞仁在短短4个多月的调查中,传讯276人次,未押人也未搜索,全用扎实的基础工作,一步一脚印的突破,逻辑严密到令人震撼。
陈瑞仁为调查本案,除了台“监察院审计部”7月21日告发该案时提供的资料外,重点在取得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原本,以及传票影本。陈瑞仁技巧性地发函陈水扁办公室,表示要调阅相关资料,然后亲自前往扣押2000年1月到2006年6月的“公务机要费”资料。
陈瑞仁对陈水扁办公室有关“公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簿原本78册、支出传票影本8册,逐一解读,同时根据这些核销的他人发票中有人以信用卡刷卡,再发函给各银行和金融部门,追查发票的消费者。
报道称,为此,陈瑞仁总共传唤了276人次的人证,确定陈水扁之妻吴淑珍以“他人发票”假报帐、真核销,而陈水扁辩称一切为公的所谓“秘密外交”说法,最后也在函调台岛入出境资料中一一被揭穿,从而使人不在岛内的“甲君”龚金源,在陈水扁涉案幕僚的证词中漏出马尾巴,进而心理防线一一被突破。
台媒报道说,台湾法界人士说,“公务机要费”的调查方法,虽然费时,但基础工作十分扎实,陈瑞仁在起诉书中的布局,更是细腻的引用陈水扁等人在调查笔录中的说词,配合证据调查,以及逻辑推理,在“证据并所犯法条”中逐一分项说明,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这件台检方的侦结书,看起来,十足像是法院的判决书。
报道称,台湾法界人士表示,为免涉案陈水扁幕僚在法院审判中翻供,陈瑞仁的调查及举证,已着眼于未来审判检辩攻防间的优劣点,全面防止翻案的可能,因此台湾法界人士预测,这个案子未来的定罪率应该是百分之百。(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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