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将在多家媒体上对某日用品公司进行负面报道,在中国投诉网工作的李某以此向该日用品公司索要380万元“封口费”。昨天上午,李某在朝阳区法院接受了审判。
从去年9月开始,李某所在的网站陆续接到多名消费者反映某公司生产的口服芦荟产品有质量问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李某立即到该公司的生产地进行实地调查,但未发现任何不当行为。
尽管如此,李某后来还是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材料编写了长达十多页的报道,并传真到该日用品公司。今年6月7日至14日间,李某多次给公司的孙经理发短信索要380万元封口费,否则他将在多家媒体上进行负面报道。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公司最终答应支付李某10万元。6月25日中午,公司的人将李某约到朝阳区福建大厦101号房间,给了他两个信封,里面塞着10万元钱。当他拿着钱走出房间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是他们多次打电话跟我说私下解决,要给我钱的。”李某为自己辩解说,当时他的父亲重病住院需要钱,他就给公司姓孙的经理发了条短信。后来,对方打来电话说能不能少点,10万元钱是他们提出来的。另据了解,李某的记者身份并没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备案,记者证也只是网站自行颁发的。
“法官,我认罪。我错了,不该这么做。”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某低头哭出了声。在被法警带出法庭时,见前来旁听的记者们纷纷将镜头对准自己,李某迅速用双手捂住了脸,匆忙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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