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已过半,乱收费现象仍在一些学校存在。昨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纠风办、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现象。
通知规定:凡四川省享受免收学杂费的学生,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严禁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凡办有食堂的学校必须本着学生自愿、成本收费的原则为学生提供服务。凡需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必须免费为其提供蒸饭热饭服务,不得将原蒸饭服务改为经营性食堂,强行要求学生在食堂交费搭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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