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全国牙防组”已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11月1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布,有关部门对相关司法建议函的回复确认了这一消息。
朝阳法院曾受理法学博士李刚质疑“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质一案。法院认为,该案暴露出我国认证认可行为亟待规范的问题。“全国牙防组”作为非法人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开展认证活动,不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
为此,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沟通后函复法院表示,“全国牙防组”所开展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是有关部门依据行政职责推动的认证活动,所暴露问题是《条例》实施前由于认证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造成的。《条例》实施后,“全国牙防组”应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行调整、规范和完善。因此,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做出了要求“全国牙防组”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的处理决定。
国家认监委指出,他们正在与卫生部加紧建立和推动我国口腔用品认证制度,对口腔用品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认证标准和认证标志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全国牙防组事件回顾
2002年起,全国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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