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外媒体报道建设银行在去年10月香港公开上市前,瞒报30亿美元(约合236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的消息,建行昨日正式回应。建行称,该报道失实,将对此保留使用法律手段的权利。
《纽约时报》近日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报道称,在赴港上市前的2004年,建行有意隐瞒了高达30亿美元不良贷款的信息。
建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了“郑重声明”。该行新闻发言人称,“该报道引用某位人士的所谓建行2004年有意隐瞒不良贷款的说法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该发言人称,建行一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地的有关监管规定。作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建行已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了信息披露。建行按照国内和上市地监管当局的规定并参考国际惯例,制定了严格的贷款分类标准,并相应制定了严密的贷款分类程序。建行招股书中所披露的包括资产质量数据的财务报表,经过了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的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本行将保留使用法律手段的权利。”该发言人称。
《纽约时报》报道所指的2004年是建行股份制改造的关键一年,该行当年与中行一起剥离了数千亿不良贷款,并同时与花旗等多家境外机构商谈战略入股。
正是在2004年充分的财务重组“打扫干净屋子”后,2005年6月,美国银行下定决心正式与建行签订战略入股协议,出资25亿美元参股建行9.1%的股份,并在未来有权增持至19.9%。2005年10月,建行成功在香港实现IPO(首次公开募股),筹集资金94亿美元,成为中国第一家实现公开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
建行行长张建国昨日在北京表示,建行目前无意发行A股,建行现在的资本充足率及资金都很充裕,筹资没有迫切需要,但不能排除未来不会考虑。他还表示,建行成立保险合资公司的事宜,还在等待监管部门批准。(东方早报毛明江顾卫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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