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调查显示,2006年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其中北京以10.7%的涨幅领先全国。这是自2005年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开始公布以来,北京房价连续上涨的第15个月。
这是一个尴尬的标签,其反映出的事实是,自2005年初房地产“新政”启动以来,中央政府疾风骤雨般的密集调控,遭遇到了强而有力的博弈和对抗,以至于两年后的今天,“居者有其屋”目标的实现,依然看似遥遥无期。
我们曾在本栏目发表文章指出,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之难,首先因为它涉及到极为广泛的利益团体,他们统统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利倾向。现在,随着时间推移,全国大多数城市房价不跌反涨,部分中心城市房价甚至加速上涨的无情现实,应能帮助我们进一步看清,在此问题上不能过分依赖市场的力量。
中国的改革开放走到今天,当下以及未来的难点是,如何界定清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尤其是在那些特殊商品的提供过程中,这样的困顿殊为难以解开。近年来,民众对于房产、医疗、教育等行业不无抱怨之声,最大的原因即在于,这些行业所提供的产品兼具私有及公共特性,完全的市场化或者完全的公益化俱不适用,但是合理的切分点究竟在哪里,依靠摇摆式的改革恐怕很难“试”出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
我们回到住房问题上来。两年来,包括金融、财政、税收、土地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组合,其最终目的基本集中在打击投机、稳定房价等诉求上,单此而论,这些政策还是颇见成效,但问题是:其一,一个交投清淡的市场恐怕也不是什么健康的市场;其二,更重要的是,即使按照“新政”开始时的房价入市,大量城镇家庭还是难以取得必要的住房条件。
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使得整个房地产“新政”经常处在争议不断中,哪怕是在利益分野日见明晰的背景下,这些争议仍然显得太过嘈杂、太过对立,故而,倒推下的逻辑起点应该回归到,房地产调控的落脚点是否存在偏差?
对于占到城镇全部家庭总数15%-20%的低收入和偏低收入家庭而言,无论怎样“稳定”的房价总归于事无补,而这样一个群体的存在,却又筑成了房价居高不下最“坚实”的地基。财政部近期进行的房地产企业抽查显示,实际平均利润率高达26.79%。这些暴利的取得严重有损于公平,但又是客观条件下必然的结果。
无论市场化手段也好,行政式安排也罢,对于政府来说,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只能是保障国民安居乐业富足安康。在这个意义上,单以房价而论房地产调控的成败,难免流于表面化、形式化,在房地产这个事关基本民生的领域,眼下更应着力的地方,应该是抓紧进行公共住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中国的改革,基本沿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大方向而推进,这是理当毫不动摇所坚持的。只不过,随着形势变迁,我们今天所碰到的问题,已经并不止于市场化要不要推进,而是市场化怎么样推进。在过去的两年中,在某些房地产商的说辞中,任何政府有形之手的介入都是反市场化的,很显然,如果大量人口终其一生为基本住房而困扰,那么这样的“市场化”实在很有反一反的必要。(《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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