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美国将中国列入国际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家”名单答记者问。
问:近日,美国国务院有关官员宣称将中国等8国列入2006年度国际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家”名单。请问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美方有关行径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粗暴干涉别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中国各民族、各地区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人民对此最有发言权。
我们要求美方尊重事实,停止利用宗教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多做有利于促进中美相互了解的事,而不是相反。
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
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对美“宗教自由报告”中的涉华内容强烈不满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9月18日说,中国对美国国务院“2006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涉华内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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