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联合批准了福建省港口“十一五”建设规划,核定东南沿海港口(即海峡西岸港口)前期工作项目新增吞吐能力15820万吨(含955万标准箱)。
据了解,到2005年底,福建省已有港口设计吞吐能力为12200万吨(含513万标准箱)。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后,到2010年福建全省港口吞吐能力将比2005年翻一番多,体现了国家对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港口建设的有力支持。
此次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第一次将东南沿海港口群纳入国家五大港口群发展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福建省专业集装箱、煤炭接卸、进口原油中转、进口铁矿石中转、粮食等五大港口运输系统参与全国沿海港口布局分工,港口服务范围包括福建以西的纵深腹地和对台“三通”的需要。
据介绍,东南沿海港口群以厦门港、福州港为主,相应发展泉州、莆田、漳州、宁德等港口,“十一五”规划建设的港口泊位吞吐能力为:集装箱5320万吨,煤炭1850万吨,LNG260万吨,多用途3120万吨,通用货散17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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