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24日电(记者于力、李颖帅)酒后闹事并纠集人员殴打民警的冷某等4人,日前被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介绍,2005年10月28日,冷某酒后驾车行至丹东市元宝区某煤气收费站附近时,因一路人挡了道便下车与其厮打。正巧110民警李某路过此地。李某见此上前制止,醉酒的冷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开始辱骂并将李某打伤。
民警刘某接到警情赶来协助处置,但冷某仍继续殴打他人,还张狂地打电话叫来好友林某为自己“助战”。嚣张的林某赶到现场后不容分说朝民警刘某狠踢一脚。
冷某和林某被带到派出所不久,其朋友白某和路某听闻此事闯进派出所大喊“要人”。他们闯进办公室辱骂民警。当有民警前来制止时,白某和路某仗着身材高大,对民警连打带骂,造成多名民警面部、鼻骨和腿部受伤。
经元宝区法院审理,冷某、林某、白某和路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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