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常见的是被告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理,但是在广州中院受审的一名抢劫杀人罪犯却只求“速死”,要法院重判自己并包揽罪行为同伙开脱,律师称其是有厌世情绪。昨日上午,这名抢劫罪犯“如愿以偿”地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其同伙被判无期徒刑。
银行觅猎物跟踪杀两人
据了解,2004年12月15日上午,宋井友、曹士品伙同赵爱民、“小三”(另案处理)等人密谋利用银行物色目标抢劫。同伙赵爱民负责在天河东圃路口一家银行营业厅伪装办理业务,暗中物色作案对象。不久,他窥见黎某、邓某夫妇取了大量现金后驾车离开,就立即通知外面的宋、曹等人,一伙人驾摩托车尾随跟至车陂路某废品回收站。几人经商量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由曹士品驾驶摩托车在废品回收站门口“望风”,宋井友和“小三”则持刀、枪直接闯入站内实施抢劫。当时,黎某、邓某和黎某的弟弟正在废品回收站里忙碌,“小三”和宋井友扣动扳机,当场枪杀了邓某和黎某的弟弟,两被害人均是一枪毙命。宋井友等人抢得9万现金后扬长而去。
案件发生后,广东省公安厅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负责侦办该案的刑警于2005年6月在棠下将其中一名嫌疑人宋井友抓获,2005年年底,曹士品也归案。
厌世歹徒求重判获死
经警方侦查发现,案发后时隔4个月,也就是2005年4月15日上午,宋井友、曹士品和赵爱民等人又纠合在一起,在天河区中山大道一家银行营业厅内物色对象,驾乘摩托车尾随至棠下一家服装厂的电梯里,持刀、枪威胁梁某、严某,抢去其身上的现金4.25万元。
今年9月份,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时,宋井友、曹士品两人均承认了抢劫事实,但出人意料的情况出现了。宋井友表示,自己开枪杀了人,罪有应得,请求重判,并且称曹士品没有参与抢劫,为其求情。这番话让旁听者瞠目结舌,因为一般被告人在庭审时都是请求法官对自己从轻量刑,宋井友却截然相反。庭审后宋井友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宋井友有厌世情绪。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公开宣判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宋井友死刑,曹士品则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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