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姝阳)在昨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透露,今年以来,我省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彻底梳理: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统一的标准,逐项列出行政执法职权,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全省省直69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已全部梳理、审核确认完毕,55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依据已向社会公布。
我省此次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涉及1800余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梳理出省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5700余项,彻底盘清了行政执法职权“家底”,理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与此同时,还及时开展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省气象局、省粮食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已按照要求完成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将职权和责任到岗到人。其他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也在逐步开展。
政府公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很好地解决了权力边界不明的问题。它让行政执法部门明白自己究竟有哪些执法权力,很大程度上消除了那种对有利可图的执法争着去做、无利可图的执法相互推诿的现象。
执法“权力清单”的公布,也方便了公民办事,什么问题找哪个部门变得容易起来。同时还能帮助群众更好地对政府实行监督,从而促使执法部门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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