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和殷某合谋,冒用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院的名义,虚构会议诈骗3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至6月间,赵某在任北京五月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与该公司业务经理殷某合谋,冒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的名义,虚构在北京召开“2006年中国物流行业合作年会暨钢材物流研讨交流会”和“2006国际物流投资合作洽谈会”,并以此为由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全国各地钢铁企业发出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企业将会议食宿费汇到其公司指定的账号,先后骗取了9家企业会议费32000余元。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殷某冒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的名义,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宣判后,二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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