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近年来兴起在兰州的大街小巷。但在足浴城工作的女工,她们的劳动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呢?省政协委员贾光明的调查结果让人惊讶:劳动合同履行情况不尽如人意,手指变形或感染脚气菌等问题普遍存在,她们没有任何劳动保障措施。此外,贾光明还调查了建筑、医疗卫生等行业,发现妇女同工不同酬、孕期权益难保障等问题依然存在。
委员调查洗脚女工手染脚气
贾光明调查发现,五泉下广场一足浴店,没有劳动保障措施,致使一女工双手传染脚气菌,皮肤爆裂,资方不承担责任,女工用尽了一年积累的3000余元,未得到根治。兰州较大的一家足浴店,50%女工手指变形,也无保障措施。滨河路一酒店年利润达到600万元以上,但给雇佣的100多名女工每月只付600到800元工资,职工没有“三金”。
贾光明还调查了事业单位存在的歧视现象,同工不同酬是主要表现。例如省、市、县各级公立医院,正式工与非正式工、正式护士与临时护士之间存在明显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某省级医院的正式护士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左右,而同等学历同样劳动,甚至付出还比较多的临时护士却只有数百元,只有正式工的1/3左右。
记者调查女工手指变形严重
“我们算是兰州市比较大的足浴店,保障措施还算比较好的,起码会定期检查身体。因为长期在水里浸泡,我们这里超过一半的女工手指都严重变形。大不了就是找点红花油什么的舒经活络的药抹一抹。”兰州某连锁足浴店女工小张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兰州市足浴店的女工大多来自周边乡镇的女青年,自身保护意识极其缺乏。而且,她们多数没有与聘方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委员建议制定统一劳动合同
“就当前来讲,对城镇适龄劳动妇女,最切实的是要保障她们的安全劳动权,同工同酬和享受优惠政策权。”贾光明认为,应制定统一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双方责、权、利,依法保护女工合法权利。对于“同工不同酬”现象,贾光明说:“实际上这是一种歧视,应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尽快予以妥善纠正。”
原因分析工会组织不健全
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处长杜树旗认为,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不健全、有关部门维权力度不够、法律援助工作滞后以及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应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说话;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维权力度,对不履行合同制、损害劳动妇女权益的行为,发现一次严肃查处一起。”
相关新闻“百日行动”“盯上”农民工工资
本报记者王茗为您报道日前记者从兰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市劳动保障局、建委、公安局、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2006年11月上旬~2007年2月15日的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检查中,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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