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主坟一带控制收购二手手机的业务,并对从事该业务的社会闲散人员强行征收“保护费”。昨天,朱勇等9名“手机帮”成员在海淀法院被审判。
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团伙成员全部构成寻衅滋事罪,朱勇等9人分别获4至3年不等的刑罚。宣判后,朱勇没有当庭表示上诉。
这个团伙的“老大”朱勇系黑龙江省五常市人,自2002年来京谋生后,看好了二手手机收购市场这块“肥肉”,从那时起至2005年,陆续纠集东北老乡,长期盘踞在海淀区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周边,并逐渐形成了以亲属及同乡为纽带的恶势力团伙,控制在此处收购二手手机的业务,对从事该业务的社会闲散人员强行征收“保护费”。此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供述:“地盘是朱勇打下来的,他们都沾了朱勇的光,所以要想在这儿干必须给朱勇钱。”2001年朱勇便带着一帮亲戚将公主坟一带收售手机的商贩全部打跑,接管了公主坟东北角和西北角两块地盘。2002年的时候,朱勇开始收取“提成”,后来除朱勇等人的亲戚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外,其他柜台每月要交纳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如果不交,不但生意做不成,还要挨打。”手机商贩们作证时这样表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勇等9人在海淀区公主坟地区,形成了以亲属及同乡为纽带的恶势力团伙,强行收取“保护费”、“敛货”,长期多次强拿硬要在此收购二手手机人员的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朱勇被判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