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9日召开的“贫困地区建设和谐新农村”理论研讨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将围绕继续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和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两个目标,分区研究,整村推进,因户制宜,逐级建立责任制,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
此次理论研讨会由国务院扶贫办与人民日报社联合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人民日报社总编辑张研农和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分别代表主办方发言。中央有关部委领导、长期研究“三农”问题的专家学者和试点省、市、县的代表等10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总结交流了“搞好扶贫开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川仪陇试点经验,研究探讨了扶贫开发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深化了对扶贫开发工作定位的认识。
会议认为,从宏观上看,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仍然具有区域性特征。从政治地理概念看,贫困人口集中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从自然地理概念看,主要分布在一些自然条件特别恶劣的地区,如西南大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秦巴山区以及青藏高寒山区等。每个区域都具有共同的经济、社会、地理特征。国务院扶贫办表示,将根据不同地区的贫困成因和治理机制,逐一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合理配置资金、技术、人力等各方面的资源,在整村推进的基础上实行连片开发,促进这些地区的整体发展。
据了解,目前全国还有9.1万个贫困村没有实施整村推进规划,今后4年每年要完成22750个村的任务。国务院扶贫办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雨露计划”,每年培训100万以上贫困家庭的劳动力,为贫困地区农户举办1000万人次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每个省将按照每个县1—2个扶贫龙头企业的规模,制定产业化扶贫规划,力争“十一五”期间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在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将针对不同类型贫困人口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做到落实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将减贫指标逐级分解,签订目标责任制,将资金分配与扶贫工作成效、贫困人口减少紧密挂钩。(记者顾仲阳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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