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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部通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

www.zjol.com.cn  2006年11月30日 07:09: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做好国有企业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中国将加大对工资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调节力度,促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并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

  通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发放的调控,避免工资水平过快增长。对效益下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核减企业效益工资,切实建立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对挂钩的经济效益基数与工资总额基数倒挂的企业,要视其工资水平和经济效益情况,适当降低挂钩浮动比例。对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可以不再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政策。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

  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6]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继续做好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加大对工资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调节力度,现就做好2006年企业工效挂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现阶段做好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地要继续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1号)的规定,积极完善地方工效挂钩政策,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机制,使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

  二、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工效挂钩方案。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并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发放的调控,避免工资水平过快增长。对效益下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工效挂钩政策核减企业效益工资,切实建立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对挂钩的经济效益基数与工资总额基数倒挂的企业,要视其工资水平和经济效益情况,适当降低挂钩浮动比例。

  三、对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建的非国有控股企业,可以不再实行工效挂钩政策。企业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职工的劳动报酬。

  四、铁道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应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所属企业工效挂钩方案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审批。上报的材料中需附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或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工资清算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无特殊原因不按时上报工效挂钩方案的单位,国家有关部门将不予审核其当年的工效挂钩方案。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应参照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本地区2006年工效挂钩工作,保证企业工资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06年工效挂钩申报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成本监审”限制行业工资水平?有专家质疑

  “成本监审”限制行业工资水平?广东部分专家质疑是否误读:从业人员工资很难“一刀切”——

  “发改委首次对物业人员工资设限”、“出租汽车企业员工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昨天,众多媒体如此报道国家发改委最新推出的物业服务和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两个“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今早,部分广东专家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

  山东: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涨幅不得超过11%

  近日,山东省发布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规定垄断行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11%的基准线。

  水企高工资备受关注

  供水成本监审征求社会意见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人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当地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职工工资的1.2倍。

  沈阳高管层工资涨幅达到13.3%居各类城市之首

  “预计到2006年末,沈阳地区全行业整体薪酬涨幅为7.1%,低于大连0.7个百分点,但沈阳高管层的涨幅最高,达到13.3%,居国内各类城市之首。”11月21日,记者从世界500强美世咨询公司获悉,该公司日前发布了2006年度美世咨询沈阳地区整体薪酬调研结果。“与2005年相比,沈阳2006年全行业整体薪酬涨幅略有下降,预计2007年的增长依旧维持在7.7%左右。”


来源: 劳保部网站 作者: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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