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嫖客给的“小费”少,两名三陪女竟叫上一名男子,先是抢劫,之后还用绳子勒死嫖客。不过因作案时一人怀着三个月的身孕,另一人尚未成年,这两名三陪女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20年有期徒刑,共同作案的男子被判死缓。
赵某和梁某是陕西老乡,一个18岁,一个17岁,在厦门当三陪女。2005年11月间,赵某和梁某与来自台湾的嫖客林某勾搭,但她们嫌林某给的“小费”太少,多次向林某要钱,均被林某婉言推脱。
两名女子见“软”的不行,决定来“硬”的。梁某还叫上了网友“森林野狼”林丛平来帮忙,并买了绳子、刀子和胶布等。
2005年12月2日晚,梁某打电话给林某,说晚上去“陪”他,林某听后乐不可支,连忙答应。次日凌晨1点左右,二女一男便带上作案工具前往林某的住处,在小区门口,梁、赵二人让林丛平先下车藏在外面等候。
没有提防的林某下楼将梁、赵两人接至家中。梁某开口就要钱,林某又找托词来搪塞,梁某便以买东西为借口下楼,将藏在外头的林丛平带进林某的另一卧室。随后梁某回去陪林某,她把被子向上拉,盖住林某头部,赵某趁机起身将林丛平带进房间。林丛平手持绳子跳上床骑在林某身上,林某吓得大声喊叫,林丛平掏出刀来威胁并按住林某,3人捆住林某的手脚,随后搜走了林某的500元人民币、一块劳力士手表、一枚白金戒指及手机等财物。
但三人并不满足,梁某用烟头烫林某逼问钱物,林称没有钱,3人便动手把林某打得痛叫不已,林丛平遂用枕头按住林某嘴巴。为防止事情暴露,梁某提议杀死林某。林丛平遂用绳索套住林某的脖子,与梁某、赵某合力将林某勒死,随后认真地擦拭了现场遗留的痕迹并逃离。
5天后,公安机关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抓获梁某和赵某,当时赵某已经怀孕3个月。今年2月7日,林丛平在山东省莱芜市一网吧落网。
前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赵某、梁某和林丛平本应判处死刑,鉴于梁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赵某羁押受审时已经怀孕,而林丛平是被纠集参与犯罪的,决定对他们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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