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护条例》将于明天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针对单体文物出台的专项保护法规。昨天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在八达岭长城上召开《长城保护条例》宣传大会。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八项保护长城具体举措。市文物局明确,将长城保护资金纳入地方政府预算,已经开放长城的所得收入必须有一部分用于长城的保护。
市文物局明确,要在2008年前完成北京段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告诉记者,北京段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已经启动,目前地形图测绘工作已经完成,为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工作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北京段长城所在区县的实地勘测工作完成近一半,其中,延庆县目前已实地勘测长城4万多米,拍摄3800多张数码照片,500多张胶片照片。
所在区县分块负责管理
针对以前出现的两个区县因为制定的保护标准和尺度不同,造成相互推诿、扯皮等情况,市文物局明确,长城毗邻的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长城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有的长城没人管,有的抢着管的现象将得到解决。
例如,八达岭长城一度由企业进行管理,依据规定,在市政府、延庆县政府积极协调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八达岭经营权由上市公司收归八达岭特区办事处,长期以来由公司管理的密云县司马台长城日前业已收归密云县政府管理。
保护资金纳入地方预算
市文物局明确,将长城保护资金纳入地方政府预算,已经开放长城的所得收入必须有一部分用于长城的保护。据了解,目前八达岭长城的收入中50%已用于长城保护,而此前用于文物保护的资金比例只有两成。
市文物局文保处处长王玉伟告诉记者,仅北京的长城就有629公里,但以前没有明确规定看护员该由谁来聘请,他们的工资由谁来发,以至于对长城的巡查、看护明显力不从心。今后文物局将有法可依,督促区县政府拨专款用于聘请看护员。
新发现遗迹将陆续公布
市文物局明确,将陆续公布新发现的长城遗迹,并申报为市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北京段长城除629公里的墙体外,还包括130座长城城堡以及司马台、青龙峡、古北口、慕田峪等10个长城景点。
随着长城测绘的开展,将陆续发现并公布一些“新”长城遗迹。市文物局文保处处长王玉伟表示,这些都将逐步被列为市级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八项保护长城具体举措
请各界专家召开研讨会,共同制定北京段长城的整体保护规划;
在2008年前完成北京段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
将629公里北京段长城的界线清晰标注在地图上,并安装统一的保护标志;
明确长城所在区县具体的地块责任,分块负责;
将长城保护资金纳入地方政府预算,已经开放长城的所得收入必须有一部分用于长城的保护;
建立长城保护档案;
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对长城的巡视检查;
陆续公布新发现的长城遗迹,并申报为市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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