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一种新的名为“限价竞价、挂网采购”的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模式,明年1月起将在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两级19家医疗机构中试行。
新疆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彭雷介绍说:“区市19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和自费药品明年都要实行挂网采购,和往年相比,药品招标采购范围的扩大和形式的创新是其中的最大变化。”
根据新规定,对参加挂网采购的所有药品的品种、规格和采购限价均实行动态管理,挂网药品品种、规格的增补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在自治区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挂网并公布,如三个月无采购计划,转入备案目录;如发生采购行为,则转入挂网药品目录。对于挂网药品价格在什么情况下上浮和下调均有明确规定。
新规定要求医疗机构遵循“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竞价形式选择采购挂网药品,实际采购价不得高于挂网限价;对于挂网药品最高采购限价与零售价格的差价比率也提出了一系列限制性要求。
据了解,除卫生行政部门外,根据国家规定,纠风、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贸委、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也将对限价竞价挂网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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