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社会扫描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商务部: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将对外开放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07日 09:17:5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履行入世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上述两个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据崇泉介绍,两个办法明确了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审批程序、受理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据了解,民营企业已进入我国成品油分销领域的各个环节,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记者何振红)

  商务部就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答问

  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介绍一下商务部出台《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背景及意义?

  崇泉: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石油市场有序开放,促进国内原油、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要求,在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石油行业特点,坚持准入条件、过程管理和退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对《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制定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

  两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进一步扩大石油市场开放,加快推进我国石油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合理引导企业进入我国石油市场的积极性,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逐步形成油源和经营主体多元化、品牌和服务差异化的市场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石油市场体系。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何振红 编辑:何始玉
·我国将于明年对外开放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2006-12-07
·商务部就成品油、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答问   2006-12-06
·新成品油定价将盯三地原油 零售价将再次上调   2006-12-06
返回国内新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