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12月6日报道,安徽省拟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如果公积金缴存人支付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将允许其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交租金;缴存人如果发生危重病情或遭遇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也将允许其支取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缴存人只要不买房,公积金便只能躺在账户里睡大觉。由此带来的一个问题是,越是富有、越有能力购房的人,越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越是贫困、越买不起房的人,越是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有人说,住房公积金渐成“富人俱乐部”,“助富”而不“济贫”,这不仅对低收入者不公平,也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的初衷。
从这个角度看,安徽省拟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让更多低收入者有机会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无疑是务实之举。
试想,当一个低收入家庭连房子都租不起,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系,而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却有一笔钱躺在那里睡大觉,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当某个缴存人因病情得不到救治而生命垂危时,对他来讲,躺在账户里的大笔公积金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住房公积金只能发挥让低收入者“望梅止渴”的效用,那么,其公益性和保障性又从何谈起?所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让其发挥济贫、救急的功能,这是向弱势人群倾斜的一个有益尝试。
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福利,住房公积金本就具有社会保障的性质,因而,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是在情理之中的。在这方面,一些国家的做法可资借鉴,比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就是集多种社会保障于一体的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与其它社会保障之间具有共通性,老百姓不管是购房还是治病,不管养老还是子女教育,都可以支取和使用账户里的公积金。当然,我们的国情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不能机械类比,但社会保障的宗旨应该是相通的。
资料显示,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间,有近2000亿元的公积金处于“休眠”状态。大量住房公积金的“休眠”,意味着其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还有较大空间。
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提高它的使用率,会让更多的百姓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当然,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不能让不符合支取条件者混水摸鱼,损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基。(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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