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由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派驻机构实行直接领导和全面统一管理。12月6日下午,南通市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从现在起,南通市所辖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不仅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干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而且将派驻干部的工资福利等转入纪委监察机关,派驻干部不得在驻在部门享受任何工资福利。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组组长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一般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干部在同一派驻机构工作时间较长的,将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从2003年起,该市在通州率先试点,对33个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受到中纪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丁亚鹏汤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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