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贵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决定,贵州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将于2007年4月召开。近日,贵州省委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是贵州省进一步改革开放、实施西部大开发、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富民兴黔伟大事业、实现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选好代表,开好党代表大会,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构建和谐贵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最近研究了贵州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确定了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要求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切实把那些议事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为党代表,为开好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奠定良好基础。
贵州省委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贵州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由13个推荐单位进行推荐,在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省委确定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30名,由33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省委提出,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省委要求,在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中,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把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代表选举工作,保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参与率。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集体讨论,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通过采取考察预告、在适当范围内公示等方式听取意见。坚持差额选举,提高差额比例,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22%的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
省委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禁止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通过选举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增强党的凝聚力,为推进富民兴黔事业、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昨日召开专门会议,对贵州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和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安排。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少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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