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厂方和政府的协议是否是缓兵之计
惠州的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先进电池有限公司以及深圳的捷霸电池有限公司都先后爆发了镉伤害职业纠纷事件。
这三家电池厂原来都是香港公司在内地投资的,法人都是许永新。在其中一家电池厂的营业执照上,写着镍镉电池基本上全部销往国外。镍镉电池由于造价便宜,在中国大陆产量一直很大。
超霸电池是一个著名品牌,在惠州市,它还是当地电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纳税大户。这次纠纷惊动了惠州市政府,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期间,有记者问时任惠州市副市长许光:“如果真有工人排镉需要很长时间,会管他30年吗?”许光副市长表示:“会,不管是多少年限,我们政府将督促企业要永远地把它搞下去”。三家电池厂的法人许永新也表示:“法律的责任我们是全部承担的”。
最后超霸电池厂、先进电池厂跟惠州市政府达成四点协议,看到有政府撑腰,付洪琴的爸爸觉得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付洪琴的爸爸说:“他把我们安抚了。领导要出面。让卫生局把我们领到医院去”。付洪琴在市卫生局局长亲自过问下,被送进惠州市中医院治疗。
新闻发布会后,先进电池厂很快关闭了。超霸电池厂关停了镍镉电池生产线。如今的车间比较通风,还补充了多项职业保护的规章制度。转产后的电池厂又开始大量招收女工,一群群像付红琴当年那样青春年少的女孩子们从全国各地来,源源不断地成为一名女工,所有人都以为这场职业伤害纠纷已经平息了。
然而新闻发布会后,女工们和厂家的矛盾却反而一再升级。
刘红妹告诉记者:“这是一个骗局,就是骗了我们工人离厂之后就什么都不负责了”。
市政府与电池厂商达成的协议之一是,镉超标者的指标没降下来之前,厂方不得解除劳工合同;但工人有权和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索取适当赔偿。包括刘红妹在内的大部分女工都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刘红妹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再倒回那个工种去上班,我们真的非常害怕。那时候我们听到这个镉的消息之后真的全部人在哭,以为几百个人会马上死掉。因为医生说没有药。
女工们惊慌未定,而电池厂方要求必须在3到15天内做出决定。大部分女工最后选择和电池商解除合同,她们一次性得到了从3000、8000、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偿金。女工们认为电池厂商当时利用了女工们的恐惧心理。周华琼拿到了8000元,解除合同。
周华琼告诉记者:就是赔这一点,这样子,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补偿。如果根据我们以后,病情的发展来的话,那8000元又算什么呢?进了医院,你那八千多元又能做得了什么?
从惊慌中缓过神来的女工们,很快意识到,仓促解除合同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决定。2005年65名女工第一次联合起来向法院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法院没有立案,女工们失败了。
惠州市政府与电池厂商达成的另一条协议是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处理,保护镉超标和镉中毒的员工。超霸电池厂的谭玲本来可以在这条协议下安枕无忧,可事态发展急转直下。
谭玲本来就是镉超标,又加上手臂工伤六级,本来按《劳动法》规定,就不应该解除劳动合同。为了放心起见,谭玲还特意单独跟超霸电池厂签了协议,协议是这样写的,“手伤没好之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说谭玲是上了劳动法、政府协议、个人协议三层保险。今年5月谭玲的出现了肾小球硬化的严重问题,超霸电池厂得知此事后,以无故矿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
谭玲告诉记者:“我没有跟超霸解除合同,是超霸自这样强行给我赶走,我本来就是你厂里的员工,你想一想我的手这个样子,我怎么生存,我又生病成这个样子”。
谭玲立刻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庭却判解除劳动合同有效。
谭玲告诉记者,她的感受是,只要一听是超霸厂的,法律援助人员的态度立刻就变了。记者问她是怎么变了?谭玲说说,一开始还带有同情,后来听说是超霸厂的,态度就变了。
虽然单方面解除了谭玲的劳动关系,但厂方给谭玲的存折上一次性打入了5万元。对这份没有任何解释的款项,谭玲表示自己不能动用,工伤加上肾病自己的问题不是5万元就可以解决的。
电池厂女工们并没有放弃,既然不能恢复劳动关系,女工们决定为自己要一个公道的健康赔偿金,2006年上半年,224名女工联合起来,再次把电池厂商送上法庭,要求每个员工补偿25万元。法庭认为没有法律条文支持对可能出现的疾病进行赔偿,判女工败诉。但刘红妹告诉记者,虽然两次都失败了,但她们还要打第三次。刘红妹说:“因为我们不服气、所以很多工人说我们死都要死得明明白白的,虽然说我们现在还欠缺一点证据,但我们走下去,肯定走到要有证据的”。
2006年11月,146名女工们第三次跟电池厂商对簿公堂。这一回她们找到了法律援助专家。中山大学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鲁英教授。
五、劳资关系与社会和谐
鲁英是中国最早一批关注女工权利的学者和律师。她在这个领域已经干了20多年。
鲁英说:“既然双方都已经不信任,我觉得我没有律师身份,也没有以教授身份,我就以一个公民代理人的身份,然后我希望在这个中间,双方能以一个更好的办法来调解”。
鲁英在调查中发现,劳资双方之间剑拔弩张的症结之一竟然是因为镉检测。厂商一直牢牢地把检测的权利抓到自己手上,只认自己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比如说付洪琴,在厂方的安排下,付洪琴做了检测,结果她体内的镉指标竟然比健康人还要好。可付洪琴的爸爸觉得,检测里面有蹊跷。因为女儿得的就是肾病,怎么可能跟镉没关系呢?付爸爸想带女儿自己去做检测,却发现这样的检测没有意义,因为厂方不接受非厂方安排的检测。
在厂方认定付洪琴不是镉超标女工后,付洪琴住在惠州市中医院,就没有再进一步得到实质性治疗。付爸爸把女儿带出医院,四处求医,结果一年后,付洪琴还是死在了老家。
无独有偶,一位超霸厂的女工告诉记者,她的确有证据证明,检测不可靠。这位女工拿出自己检测的报告,记者看到上面镉含量写的是5.9,而厂方安排的检测,含量降到0.17,两份报告出的日子只差一天。这位女工曾经拿这份证据去卫生局举报,但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是机器打印错了。由于厂方只认自己的报告,所以这位女工连镉超标都没算上,两年后,这位女工却出现了尿血的情况。这位女工相信,自己就是镉超标,而且肾脏已经受到了损害。
厂方却认为自己绝不会在检测上最手脚。根据与政府的协议,厂房每年要安排一次复查,记者看到厂方的确做了大量的安排。但2005年复查的时候,绝大多数女工拒绝参加这次复检,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女工参加了复查。
超霸电池厂人力资源部的蓝剑主任告诉记者:“我们一直是安排她们去做检查的,但是她们都质疑惠州市疾控中心的资质,所以说你叫我企业怎么办?我们企业在惠州,难道去北京检查”?
但女工们却告诉记者故事的另外一面
刘红妹说:“安排我们去一个招待所,而且还要拖光衣服给几个人看着,那些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让她们出示工作证不肯拿给我们看”。
原来这次检查,要求女工们脱光衣服,连续冲凉,然后再提取尿液。女工周华琼觉得厂方这种安排是怕女工搞鬼,比如怕把镉粉带入检查现场。这是一种侮辱性做法。
由于这次复查是在一家招待所里进行的,而且前来检测的机构也没有拿出有效的资质证明。鲁英觉得这第三次诉讼,最主要的履行协议,给女工们复查身体,重建双方最基本的信任。
鲁英说:“2005年的复查是一个不成功的复查,而这个里面的话,我觉得厂方的话,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没有按照职业病的诊断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非常好地为工人提供一次复查身体的,这么一次机会”。
2006年11月,六十二岁鲁英代表146名女工们,走上法庭要求厂方履行协议。但鲁英却觉得这场官司本来并不必要。
鲁英说:本来法律就规定女工们有这样的权利,但是她们却是通过一个这样的诉讼程序才取得。所以即便是打赢了,我也没觉得有成就感,我就觉得如果这个社会,我们的用人单位,能够遵纪守法,我们工人如果法律意识能够提升,那么我们就会少很多仲裁诉讼案件。主编:周人杰记者:吴海蔓 摄像:樊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