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钢铁厂支家庄铁矿因山体滑坡发生“9·22”矿难,事故造成了2死11伤。事故发生后,涞源县委、县政府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了深挖,日前做出决定,涞源县安监局班子被集体免职,两名直接责任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5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吊销资格证、罚款、记过等处分。
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矿难发生的原因是,山体上的岩石与铁矿石之间产生的裂缝,在雨水的冲刷下越来越大,再加上采矿者在操作时的违规操作造成的。
由于事故发生在矿山的一采区和三采区,经过调查后认为,涞源矿山一采区带班长王路平、涞钢三采区带班长曹兴波(无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违章指挥工人在危险区内冒险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吊销王路平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并将王路平、曹兴波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两个采区的矿长孙玉军、李来栓被吊销矿长资格证,孙、李两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分别对孙玉军、李来栓实施经济处罚5万元。
另外,涞钢矿山管委会三名主任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免去夏国安涞钢管委会副主任职务,5年内不得担任同类职务;给予涞钢矿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聿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涞源矿山管委会主任朱世强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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