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据悉,广州市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将于2007年1月22日至30日召开,会议将进行12项议程,其中广州市市长、副市长,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将重新进行选举。
市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议程
●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议广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州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广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议广州市和市本级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州市和市本级2007年预算草案,批准广州市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市本级预算;
●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广州市市长、副市长;
●选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通过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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