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11个省(区、市)10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10个品种的抽检,6省(区)20家企业的20种产品违规使用了氯酸钾,违规用药省占抽查省份一半以上,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企业占被抽查企业的20%。2006年10月至11月,国家安监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和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对部分省(区、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药物安全抽查检测。共抽查了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11个省(区、市)10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110个品种(主要包括组合烟花、爆竹、小礼花、升空、吐珠、线香、造型玩具、喷花等类别),查出广西、安徽、河南、贵州、湖南、江西6省(区)20家企业的20种产品违规使用了氯酸钾,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企业占被抽查企业的20%。
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宣传处安元洁处长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用氯酸钾做烟花药,里面通常要加入硫磺及硫化物,混合后敏感度极高,稍经摩擦或撞击就易起爆,而烟花爆竹生产多为手工操作,所以很容易发生爆炸事故,危险性极大,国家在多年前就禁止用氯酸钾做烟花药。此次抽检情况表明,为了降低成本,一些地区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现象仍然突出。
安监总局要求,对这次抽检查出的20家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由有关部门吊销其他相关证照,依法予以关闭。
对各地在抽查中发现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要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0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药物安全抽检工作,并扩大抽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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