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在美国拍卖的恐龙蛋窝化石。
一枚在中国广东出土、距今6500万年的恐龙蛋窝化石12月3日在美国洛杉矶公开拍卖,最终以42万美元(约合328万元人民币)的高价成交。就此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2日表示,中国正在进行调查,如证实这枚恐龙蛋窝化石来自中国,中国政府将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提出追讨的要求。
被拍卖化石是无价之宝
早在11月下旬美国宝龙伯得富拍卖行宣布近期将拍卖一批文物时,这枚中国恐龙蛋窝化石就因其珍贵的学术价值而受到国际媒体的关注。
根据拍卖行方面提供的资料,这次拍卖的化石属于白垩纪时代,距今有6500万年历史。从外形来看,该圆形恐龙蛋窝直径约61厘米,总共22枚恐龙蛋沿圆周排成一圈,每枚蛋长约13厘米,宽8厘米,除其中两枚原先就有残缺和另一枚被移走用于科学研究外,余下19枚恐龙蛋中,一些蛋内弯曲的恐龙胚胎清晰可见。
拍卖行自然历史分部负责人托马斯·林德格里说:“这也许是世界上保存最完好的恐龙蛋窝化石之一,蛋里的细小骨骼清晰存在,看起来小恐龙马上就要孵出来了。”
拍卖行称,该化石1984年出土于中国广东,随后流入东亚某国,美国东部的一位私人收藏家在2003年购得此化石。据悉,收藏者的儿子已经以这个恐龙蛋窝化石作为研究对象,完成了自己的大学毕业论文,他还将在明年发表一份报告,讨论这些恐龙蛋的母亲究竟是哪种食肉恐龙。
中国研究恐龙化石的专家赵喜进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恐龙蛋对科学研究相当重要。在发现恐龙蛋化石的地方,可以推测出当时的地貌状况和地质时代。比如说已经在某个地质时代发现了油气资源,那么,现在就可以根据恐龙蛋化石的地质时代,来寻找油气、矿产等资源。
提起美国拍卖的这枚恐龙蛋窝化石,赵老非常激动地说:“这枚化石非同一般,是无价之宝。”赵老所说的“非同一般”,就是因为这是含有胚胎的恐龙蛋化石。他说,我国的恐龙蛋化石非常丰富,河南、广东、新疆等地都发现了大量的恐龙蛋化石,但与恐龙化石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赵老,也没有接触过几次带有胚胎的恐龙蛋化石。我国出土的恐龙蛋化石,里面基本上都变成石头了。在国内的恐龙蛋研究上,科研人员还无法科学准确地判断出土的恐龙蛋,到底是什么样的恐龙生的,也不知道这些蛋能孵出什么样的恐龙。这枚带有胚胎的恐龙蛋窝化石,就显得极其珍贵。
追讨过程并不简单
走私出境的国宝级古生物化石现身海外拍卖行,令中国古生物学者感到痛心。即便是美国有良知的学者,也对私人收藏者手中此类化石所有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按照法律规定应归还中国,它不应继续流落民间,中国的博物馆才应是其合理的归宿。按照国际惯例,博物馆或研究机构不得购买走私化石和文物,违反者将面临所购化石或文物被原产国追回的后果。
在世界各地的文物市场上,古生物化石交易一直非常活跃,化石的走私和黑市交易十分猖獗。曾经专门著书揭露非法化石交易的约翰·朗说,许多化石被国际文物贩子偷运出中国,然后拿到美国等地的贸易展上出售,被人买走后再“合法地进入其他国家”。不过,“各国的博物馆都不会收藏这些来自中国的化石,因为它们的产地都很明确,业内人士对相关法律也十分了解。因此这些化石大部分会流落到私人收藏家手里。”
但是要想追讨回来也不是件简单的事,熟悉文物交易的业内人士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与来源地相对容易鉴定的文物、艺术品等不同,古生物化石的具体来源往往难以考证。就这枚恐龙蛋窝化石而言,中国政府在提出追讨要求之前,需要证明其确实是从中国境内挖掘出来的,并且是在没有取得出口许可的情况走私出境的。不过宝龙伯得富拍卖行此前在拍品介绍中,曾说明恐龙蛋窝化石是1984年出土于中国广东南乡盆地。中国考古学家怀疑,拍卖行所说的南乡盆地,很可能就是曾出土了丰富恐龙和古生物化石的南雄盆地。记者在拍卖结束后致电拍卖行,但拍卖行的女发言人以保密的行规为由拒绝回答询问。
据了解,中国在1989年加入俗称“化石公约”的古文物进出口管制公约,该公约于次年2月正式生效。中国的文物保护法也规定,在中国境内出土的任何古生物化石所有权属政府,这为恐龙蛋窝化石的追讨提供了法律依据。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大量古生物化石都是在中国政府不知情下的情况走私出境的,因此如何证明化石是在国际化石公约生效之后流失到国外的,将成为该化石能否顺利追回的关键。此外,目前该恐龙蛋窝化石在私人收藏家手中,而不是在对外界开放的博物馆中,这也会使中国政府无从寻找追讨的对象。
研究走私化石成果不被承认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文化处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领馆尚未收到国内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恐龙蛋窝化石拍卖事件或与美国有关方面交涉的通知。他表示,古生物化石是国有资源,属国土资源部管辖范围,有关的调查应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进行,如果调查取得结果后需要提出追讨要求,才会通过外交途径向美方提出交涉。
领馆文化参赞陈怀之告诉记者,据他所知,中国曾有过通过外交途径向美国追讨走私化石的先例,两国近年在打击古生物化石走私方面的合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例如今年7月美方就向中国移交了在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数百枚中国恐龙蛋化石。这批总共42箱恐龙蛋化石是一位澳大利亚籍文物商走私进入美国的,美国执法当局在得到中方通报后展开调查,查明其最初来源地为中国,应属中国政府所有。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与中国驻美使馆接洽后将恐龙蛋化石全部移交给中方。
根据国际上的学术规范,凡是走私的化石,作为专业学者是不应该参与研究的。这是一个公认的学术道德。即使有些博物馆、研究所之类的机构购买了走私的化石,但他们的研究结果也很难在国际知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美国的《科学》、英国的《自然》杂志等甚至规定,不准刊登对走私化石的研究成果。在这种情况下,走私出去的化石,很难得到国际上知名学者的研究,很难确定它的科学价值,从而使化石的社会价值大大降低。
越是专业的化石,在世界上研究的专家也就越少。在这个专业研究的小圈子里,来自不同国家的学者,基本上都是学术上的朋友。一旦有人研究了走私的化石,他的个人学术声望在同行里就会大打折扣,研究成果也不为同行承认。
政府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政府应建立一个快速反应机制,通过外交等渠道进行交涉,明确告诉拍卖公司和所谓的文物收藏者要谨慎,并追回流失的化石。”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所长朱敏表示。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汪筱林表示,这次恐龙蛋窝化石在国外公开拍卖影响恶劣,会刺激国内的一些人铤而走险,我们对于这样明显属于走私行为的化石拍卖表示强烈的抗议。朱敏说,“如果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声音,就是对这种行为的默认,也会助长这样的违法行为,并形成恶性循环。”
如何启动追讨的法律程序,是个很大的问题。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作为主管部门,他们并没有追讨此类化石的有关规定,启动追讨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到目前为止,流失到境外的大量古生物化石,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追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