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锡曾狂妄自称为“世界头号冰毒大王”。(资料图片)
广州中院认定其制造冰毒数量12.36吨其妻陈宝玉获刑11年半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在距离第一次开庭22个月、历经数次公开开庭,补充起诉及变更起诉之后,曾狂妄自称为“世界头号冰毒大王”的大毒枭陈炳锡昨日上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及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判决陈炳锡死刑,法院只认定了检察院第一次开庭指控的制造甲基苯丙胺(即冰毒)12.36吨,后来补充开庭指控的5.7吨冰毒,因证据不足没有得到法院认可。陈炳锡的妻子与丈夫同样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1年。判后,陈炳锡夫妇均不服,当即提出上诉。
最初历程:与两大毒枭合作贩毒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1956年出生于普宁市流沙镇赤水村的陈炳锡在成为“冰毒大王”前实际上已经从事毒品生意多年,但是他最初贩卖的是传统毒品海洛因,数量也不能和后来自己从事的冰毒生意相比。
1998年中秋节期间,另一位普宁籍大毒枭、与陈炳锡有密切生意往来的张启生(已被判处死刑)从云南省将毒品海洛因300块(共100多千克),通过他人运至普宁。之后,张启生联系陈炳锡物色一个临时装卸的场地协助其装运上述毒品。陈炳锡即指使同案人陈俊国(已判刑)将赤水村同案人陈俊国的哥哥陈俊玉经营的一间手袋加工厂作为装卸毒品的场地,供张启生在该手袋加工厂内装卸毒品后运走。随后,张启生将毒品海洛因在普宁市予以销售。事后,陈炳锡将张启生支付的报酬分给陈俊国5万元。
在金三角地区赫赫有名的云南毒枭的谭晓林(已被执行死刑)同样和陈炳锡有合作关系,1999年11月,张启生向同案人张自营(另案处理)购得毒品海洛因108.85千克。后张自营授意谭晓林指使同案人王鲁豫(另案处理)等人,驾驶一辆大货车将该批毒品海洛因从云南省瑞丽市运至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公路附近的穗源停车场。张启生随即找到陈炳锡联系买主,这批毒品最终被装入白云区某仓库中,在清点、验收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此次抓获,陈炳锡藏于同一个仓库中的11.08吨冰毒同时被公安发现,从仓库里搬出的冰毒堆满了整整一个篮球场,随即陈炳锡藏于普宁老家的1.28吨冰毒也被公安查获。从此,其制造冰毒的行径才大白于天下。
变本加厉:两大毒王联手制冰毒
陈炳锡的这批冰毒,来自和另一“毒王”刘招华的合作。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5月间,正被警方追捕的刘招华逃至普宁,结识了陈炳锡后,两个毒王一拍即合,决定由陈炳锡提供资金,刘招华负责出技术,合作生产冰毒。同年5月至6月间,陈炳锡和刘招华租用了赤水村村民陈俊玉经营的一间手袋加工厂作为制造毒品的场所,短期内生产冰毒300千克,后销售牟利。1999年1月至10月,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刘招华运用甲胺、盐酸、酒精和铝片等化学原料和制剂陆续制造出大量冰毒,后将这些毒品通过飞机和汽车分批运至广州、普宁等地。
一审结果:改名外逃落网获死刑
同年11月,因这些毒品被警方在广州白云区发现,陈炳锡夫妇闻风而逃,从广西非法偷越国境,潜逃至泰国,分别化名“林锦贤”和“陈玉”并使用伪造的中国护照。2003年11月4日,陈炳锡、陈宝玉在泰国被中国警方抓获。
2005年3月23日、24日两天,陈炳锡夫妇及手下7人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及偷越国境罪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当时,除了指控的贩卖的200多公斤海洛因外,陈涉嫌制造的冰毒数量是12.36吨。但广州中院在今年6月份审理的另一“毒王”刘招华(时报今年6月27日曾有报道)时,根据刘招华的供认,广州市检察院在今年12月4日补充指控陈炳锡另有制造5.7吨冰毒的情节。但广州中院审理后,并没有认可这次补充指控,只认定了第一次开庭的指控12.36吨。
昨日上午10点左右,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陈炳锡被判处死刑,妻子陈宝玉获得了11年半有期徒刑,其余7人分获死刑缓期、无期徒刑,3年半、11年到8年不等有期徒刑。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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