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中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其中,责任属大学的将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属中学的取消其推荐学生资格,属学生的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已经陆续开始。试点学校比2006年增加6所,达59所。
据介绍,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管理。经高校审核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4月15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集中公示。
据了解,我国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于2003年启动,至今未接到一起投诉或举报。(记者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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