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廉价航空大旗的春秋航空,开航以来每到一地必高调推出超低折扣机票。然而近日,济南市物价局向春秋航空开出了一张高达15万元的罚单,理由很简单:1元超低折扣机票“违法”。这次事件是航空公司首次因售票问题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不过,春秋航空已向济南物价局提出召开听证会的申请,目前该公司99元机票的销售尚未受到影响。
处罚告知书: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
春秋航空公司昨天表示,上周四,春秋国旅、春秋航空在济南的分支机构———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春秋航空济南营业部)收到了济南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告知书》称:“你单位于2006年11月30日至2006年12月11日没有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告2004年第18号和民航规财发(2004)51号文件规定,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济南至上海机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程序规范要求,春秋航空于上周六向济南市物价局递交了举行听证的申请,目前正等待物价局的进一步通知,目前尚不清楚举行听证的具体时间。
济南市物价局:99元特价票也违规
民航总局于2004年4月20日出台相关规定,国内航线机票价格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5%,下浮不得超过45%,也就是最低不能低于5.5折。
今年11月29日,春秋航空在上海-济南航线上首次推出1元机票,自11月30日起至12月11日止,仅限网上购票。春秋航空此举旨在增强广告效果,为新航线培育市场,吸引更多的眼球,同时推广自己的电子商务。
济南市物价局认为,1元机票肯定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除此以外,春秋航空在济南航线上仍然继续销售的99元(1.3折)和199元(2.6折)特价票同样不符合规定。春秋航空:我们没有扰乱市场秩序据业内人士介绍,当时民航总局出台的方案,对打折底线并未细化到是“每张机票不得低于5.5折”还是“平均票价不得低于5.5折”,这就使得航空公司在推超低价机票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其实市场上所有的航空公司或多或少都在销售着低于5.5折的机票,这早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磊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
张磊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解释说,春秋航空既不是第一家,更不是惟一一家以低于底线价格销售机票的航空公司,众多全服务航空公司普遍打折的现象,说明了淡季打折是符合市场经营需要的正常手段。
民航总局于去年6月29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关于春秋航空申请“旅客服务差异”听证会,邀请各利益相关者代表进行讨论,会后汇总讨论意见,于2005年8月14日作了专门批复,同意春秋航空就“不提供免费机上餐饮”、“行李免费重量与随身行李体积限制”和“不正常航班服务”三项实行差异服务,作为对旅客接受差异服务的交换,春秋航空承诺票价低于同航线传统航空公司20%以上。
春秋航空的这一做法,也确实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张磊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开航一年以来,春秋航空的旅客构成中非常明显地体现出“周边地区旅客多、第一次坐飞机旅客多、中老年旅客多”,春秋航空是在做大航空运输市场增量,而不是扰乱市场秩序。
其他航空公司:现行政策只能是阶段性的
按照现有的规定,既要符合规定,又要满足更多旅客航空旅行的需求,显然并不现实。只有切实把票价降下来,给更广泛的旅客提供航空服务才能成为可能。而这也正是民航总局改革的目的和方向,即让更多的普通大众坐得起飞机。
张磊坦言,作为企业,最大的愿望是在完全遵守法律规章的同时,充分投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但在现实中是极其困难的。显然,此前的相关规定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矛盾冲突,现行的对机票价格的限制已经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变化。
目前,无论是三大航空集团、地方性航空公司还是民营航空,航空淡季低折扣票现象非常普遍。奥凯航空总裁高级助理韩晶告诉记者,淡季的时候,航空公司的航班上显然是坐不满的,与其空着,不如让更多的人享受飞行体验,给更多的人创造更多选择航空旅行的机会。
鹰联航空新闻发言人胡文彬在电话中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航空公司的低折扣票其实是一种市场行为,政策是一定要与市场实际情况相适合的,目前现行的政策只能是阶段性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