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21日发布“全国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评价报告”。报告对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不包括拉萨)和计划单列市等共35个主要城市进行了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综合评价,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位列前四名。
据报告主编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介绍,此评价报告在对纽约、新加坡、香港等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总部经济发展的条件,并将这些条件细化为基础条件、商务设施、研发能力、专业服务、政府服务和开放程度6个一级指标,再将这些指标进行二级和三级细化,形成由16个二级指标、55个三级指标所构成的指标体系,以中国正式出版的统计资料作为主要数据来源,最后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了对全国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的排序。
评价报告将全国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划分为四个能级。第Ⅰ能级城市包括排名在前四位的城市,依次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报告认为,这些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强,各分项指标比较均衡,均处于优势地位,发展总部经济可以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全国性总部为重点,发挥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Ⅱ能级城市包括排名在第5至10位的6个城市,依次是天津、南京、杭州、成都、武汉和青岛。报告认为,这些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能力较强,但分项指标不够均衡,发展总部经济可以跨国公司或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大区域性总部为重点,发挥这些城市对所在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与辐射作用。
第Ⅲ能级城市包括排名位于第11至21位的11个城市,依次是大连、沈阳和宁波等。第Ⅳ能级城市包括排名位于第22至35位的14个城市,依次是长春、石家庄和乌鲁木齐等。
这份评价报告是在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主办,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总部经济高层论坛”上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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