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近召开的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传出“惊人消息”:决定将县政府提交的工业原料林建设筹资办法不列入会议议程;决定对一名拟任庭长暂缓任命;决定对办理代表建议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通报批评。(《检察日报》12月18日)
对于政府提案,麻阳人大常委会一连说了三个“不”,笔者注意到,媒体在报道此事时,用了“惊人消息”这个词眼。人大否决政府提案,值得媒体如此惊诧吗?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一府两院”。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否决的政府提案内容看,地方人大否决政府提请的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这都属于再正常不过的常态而已。
人大否决政府提案本是社会常态,媒体缘何说是“惊人消息”?这主要归咎于当今人们的传统思维惯性。在过去很多年里,由于人大至高无上的地位主要停留在理论上和宪法条文中,而在现实中却难以体现。
比如那位待拟任的庭长,藐视县人大调查组的批评与建议,不但不虚心接受建议,反而毫不在乎地说:“我不称职,就免我的职嘛。”类似事例还很多,比如,好多地方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根本看不懂,但年年的财政预算报告顺利通过人大审议;仁寿县警方未经四川省人大允许,强行冲击数道警卫岗亭,在省人大机关内捉拿信访人程柏林。被警卫人员阻拦后,竟多次叫嚣:“你们省人大不就是个法律监督机关吗?你管不了我。”试想,在这种语境和社会氛围的潜移默化下,地方人大否决政府提案当然让人感觉“惊人”。
媒体对地方人大否决政府提案感觉“惊人”,是折射出不少人对人大地位的曲解与误读,但同时也体现出现在人大地位的逐步落实和权力的初步回归。(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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