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务机要费”案今天将再度开庭审理,重要被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以健康为由请假不出庭,获得台北地方法院批准。岛内媒体指出,若吴淑珍在今后的庭讯中,一再称病请假,且有台大医院医疗团队“背书”,势必延宕审理,不无拖过陈水扁任期可能。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公务机要费”案于今年11月3日侦结,台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起诉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出纳陈镇慧等四人。该案上周五首度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吴淑珍出庭时因身体不适被送往台大医院治疗,目前尚未出院。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审理该案,不过,吴淑珍已透过辩护律师递状请假,并获得批准。
据报道,犯罪被告因身体不适无法出庭,只要有医师诊断证明,任何一位法官不会不准请假。
依岛内相关规定,一审案件被告,除非要判无罪或拘役、罚金,可在被告缺席下径行宣判,否则必须到庭,才能审结宣判。涉及“公务机要费”案的吴淑珍,起诉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的“职务上诈欺罪”,刑度最轻判刑七年以上,没有拘役、罚金刑,吴淑珍不到庭,就无法审结。
至于无罪选项,虽说这是一审被告不到庭就能获得的判决,但在结案言词辩论前,被告还是要到庭,除非合议庭揭示心证,明确宣示被告是无罪的。以“公务机要费”案情重大,且涉及陈水扁,法官不经正常程序的调查、审理和诘问相关证人等程序,是不大可能立即得到无罪心证。
在这种情况下,“公务机要费”案要结案,吴淑珍根本不能缺席。若吴淑珍未来一再以健康不佳的理由请假,合议庭初始还可接受,若持续称病,合议庭就可能被迫,得先调查吴淑珍的健康状况,如此将造成审判的延宕。
即便暂时不处理,合议庭根据陈瑞仁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将四位被告犯罪事实各自切割,然后采分割审判因应,等到审完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三人,最后再审理吴淑珍时,若能顺利审结则罢,倘若吴淑珍还是身体不适,又有医师诊断证明,想在陈水扁任期内一审审结“公务机要费”案(特别是关系陈水扁宣示下台与否的吴淑珍部分),无异缘木求鱼,遥遥无期。(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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