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联动报道众网友义愤难平
昨日,国内数十家媒体和网站对本报报道在显眼位置进行了转载,新浪网更是一大早就联系到本报,与前方采访记者进行了联动现场报道。到昨晚10时,记者登陆新浪新闻网时,留言板上对此事的评论已经达到2584条。网友们高度关注事态进展,字里行间透露出对肇事司机的谴责,以及幼小生命消失的扼腕叹息。
部分网友观点实录
(网友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新浪网友IP:60.216.87.*
肇事司机倒车撞人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按照道法的规定,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最高15万元,再加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等,最高也就20多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将人致伤或者致残,赔偿可能高得多。正因如此,导致了肇事司机倒车碾死人的疯狂行为!
新浪网友IP:60.232.1.*
做出倒车决定的内幕是什么?应该是车内人共同商量的决定,车内人是“主谋”或“同犯”。
新浪网友IP:222.92.205.*
别赔钱了,就赔命,让他在杀人前好好想想自己有几条命,别以为有钱撑腰就肆无惮忌为所欲为。
新浪网友IP:121.35.121.*
我不知道这样的司机以及车里人,以后如果活着,跟鬼有什么差别!让他死太便宜了,让他们一辈子生活在阴影里面吧!新浪网友IP:222.35.173.*
这样的人死一百回都不为过!为什么这样的事还在重复,是哪里出了问题?谁能制止这样的事情?我认为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不要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来解决,有些事情是用钱买不来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就再也没有了!
□新闻链接
-2006年4月4日,浙江台州市黄岩双江小区丹桂花苑发生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一辆银白色帕萨特轿车倒车时,撞倒一名陈姓老太太,之后,车子竟先后三次倒车,反复五次碾过了老太太的身体。肇事司机当时对交警说,以为是撞倒了一个垃圾桶,在倒车的过程中感觉还有东西卡着,因此前后几番倒车,到最后才发现撞倒的是人。
-2006年12月12日凌晨,一位醉酒的司机驾车途经贵阳万江小区路段时,将一中年男子撞倒,男子当场死亡,轿车则继续往前开。交警找到车主张某后,他交待,当晚他在娱乐场所饮酒过量后,驾车送朋友回家。途经万江小区路口时,他感觉到车子发生抖动,但以为是驶上了减速带,继续开车离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