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最近批准发布了二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A653-2006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A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以上标准均为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各地相继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善了消防安全条件。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在确定重大火灾隐患的问题上,各地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为科学、合理、公正地评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制定《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行业标准。在该标准编制过程中,起草组进行了深入调研,查阅搜集大量国内外的相关资料,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为标准的编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建筑、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形成的要素和影响因素,提出了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的方法,技术路线合理,便于操作,填补了国内标准空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为消防监督执法中识别、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提供方法和依据,对于促进和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多发的势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安部消防局要求标准立项,将近年来火灾隐患整治中的一些成功管理经验和做法,编制管理标准,用以引导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切实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补充和细化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火灾事故善后等要求,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更加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着力加强和提升人员密集场所的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该标准的颁布实施,能够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适应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于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据悉,为配合标准的发布实施,公安部消防局已经对上述标准的宣贯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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