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地税局召开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新闻通气会上透露,我省已为两万多高收入者建立了个税管理档案。省地税局负责人再次强调,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省年所得超过12万元者须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明年4月我省将组织稽查。
据省地税局副局长罗涛介绍,目前我省通过实施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管理,对一部分高收入人群的分布、经营及收入状况有了初步了解和掌握。目前,我省已为两万多高收入者建立了个税管理档案,其中武汉市地税部门对近5000名年收入过12万元的纳税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管理。
但是,由于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形式多、渠道多,具有分散性和隐蔽性,目前税务机关受条件和手段所限,无法全部掌握相关的信息,容易产生税收征管漏洞。
对此,罗涛说:“对一些高收入行业,税务部门将上门联系重点企业,集中辅导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在本月底以前,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发放到方便纳税人取用的场所,如挂在税务机关网站、摆放在办税服务厅、送到高收入个人较多的单位等。对明星、画家等这些高收入人群,我们还要开展上门服务,重点辅导申报事宜。”
税务部门还将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申报进行整理归类,严查涉税疑点和个人少缴、漏缴税款问题。此外,我省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信息系统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全省年度代扣代缴税款100万元以上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资料,都将纳入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
罗涛介绍,“收入较高的纳税人在个人申报方面先行一步,是为个人所得税制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创造条件。”
据了解,明年4月起,我省税务稽查局将全面铺开稽查,对够条件“不申报”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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