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自二00三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四年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四千九百件,涉及五千六百九十一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三十一点五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四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七万三千三百五十五人,提起公诉八万一千五百八十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大案一千八百二十四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四百三十五件,占立案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二点八。
目前,终结贪污贿赂案件三千五百一十六件,决定起诉二千九百八十七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二千七百八十一人。据悉,案件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三百一十九人,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八人。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职务犯罪案件一百五十七件,一百七十一人,犯罪案件涉及资源开发和经销、出版发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及煤矿安全监察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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