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会出台高学历夫妻生育二胎政策。”针对社会上流传的允许高学历夫妇生育二胎的传言,在昨日的全市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潘晓阳明确表示,我市目前未出台该政策,预计以后也不会开这个口子。
子女与父母智商
没有必然联系
潘晓阳说,在遗传上,文化程度与子女智商未必有必然联系,高素质的人所生的孩子未必也拥有高素质,尤其是在身体素质方面,学历高的人所生的孩子不一定就比农民生的孩子健壮。市民如果信奉有好“种”就有好“果”,不仅是对后天努力的否定,也是对勤奋的一种亵渎。因此,“高学历夫妇可生育二胎”的建议既不理性,也不科学。
潘晓阳说,目前我市生育二胎的政策,是根据2005年9月经重庆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第二十条规定。只有符合该规定的夫妻,才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具体内容请登录“重庆人口网”查询)。
农村独生子女死亡
家庭可申请扶助金
记者同时从会议上获悉,明年起,我市将实施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制度。该项制度规定,从2007年起,对60岁以下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和残疾家庭中,从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每人每年发给600元扶助金,双方共获1200元,直至年满60岁与国家制定的奖励扶助制度接轨。
具体扶助对象的条件是: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未再收养子女;年龄在60周岁以下,配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因独生子女残疾申请扶助的,其残疾的独生子女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的对象,可于明年1月1日起,每年1月1日至31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初审、审核和公示后确认审批。
农村育龄妇女
可享免费人流
潘晓阳在会上还提醒广大农村育龄妇女,可到我市各大医院享受免费的人工流产手术,这样不仅可减少家庭负担,更能确保手术的可靠性。要享受免费人流术,应到当地计划生育指导站。如果到市内各大医院人流,则必须先到当地计生办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才能享受免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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