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机关2003年以来共立案侦查金融犯罪案件594起,总涉案金额高达50余亿元,其中已经查结537起,打击和处理金融犯罪嫌疑人742人,为国家、集体和广大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张玉贵介绍,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继成功侦办了四平市农村信用联社涉案金额12.6亿元的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吉林省恒和集团有限公司涉案金额7亿余元的贷款诈骗案等一大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严重的重大金融领域犯罪案件。
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了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吉林佳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涉案金额1亿余元的吉林吉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地侦破了新同舟公司法人杨浩翔涉案金额2.32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和涉案金额1.25亿元的纳士塔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张玉贵说,通过一大批案件的及时侦破,有效地遏制了金融犯罪多发势头,对金融违法分子给予了有力震慑。同时,吉林省公安厅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金融管理环节上的漏洞,将加强与金融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金融犯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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