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各级公安部门要严格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等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安案件多发路段和服务区、收费站,要加强巡逻,先期处置故意堵塞收费通道、强行冲卡、暴力侵害公路管理人员和收费人员等扰乱公路管理秩序的行为,打击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省级公安、交通部门要联合制定和完善特殊气象条件下高速公路应急工作预案,统一道路通行条件认定标准,依法采取限速、限车型通行、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分级交通管制措施,但应尽可能少封闭或不封闭高速公路,最大限度地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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