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男子校门前公示儿子非亲生众家长斥其伤害孩子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30日 08:23: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校方及时清除该公告

  昨天(30日)上午7点半,朱女士送孩子到海淀区一所小学上学,发现校门口聚集了很多家长,他们在看宣传栏里的一份公告。张贴公告的男子称,该校一名小学生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因其生身父亲未赔偿他精神损失费,所以他要公开这些情况。

  该男子在公告中称,儿子6岁时,他发现儿子是妻子与别人所生。随后,他和妻子离婚,并将儿子的生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儿子的生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6万元,但赔款迟迟没有到手,“所以我要公开这些情况”。这份公告旁边,他还贴出了法院的判决书。

  朱女士说,公告上明确写出了那名小学生所在的年级和全名,有的家长称那个孩子确实是该校的学生,“很多家长都很气愤,认为这样公开太伤害孩子了!”

  上午8点多,学校门卫发现这些内容后,将它们撕下。公告上并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记者未能与这名男子及另外两名当事人取得联系。

  该校德育处的老师说,那些公告很可能是前天晚上张贴的,学校方面发现后,立即将它们清除,应该没有学生们看到,也不会在学生中流传,“夫妻产生问题是正常的,但一定不能伤害孩子。该男子的行为很不理智,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应该自己解决,不要牵扯到孩子。即使孩子的生身父亲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他也应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刘晓颖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能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杨某张贴的公告涉及了未成年人的隐私,肯定是不妥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记者)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易靖 石磊 编辑: 施袭森
·禁毒教育将被纳入学校一把手目标考核   2006-12-28
·英语四级考试涉嫌泄题 教育部称将尽快查清事件   2006-12-24
·教育部就中毒事件发通报 要求加强学校安全   2006-12-12
·教育部:自费出国留学一定要选好学校   2006-12-29
返回国内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